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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
作者:    发布于:2019-04-26 09:17:41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2018年5月15日,根据国家标准管理程序,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(GB 17761-2018)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强制性国家标准,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,并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。对于部分不符合新老国标的存量电动车,各地设置不超过5年的使用过渡期。为了配合新国标的顺利实施,同年7月,市场监督总局、认监委发布电动自行车产品由许可制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(CCC认证)管理安排,自2019年4月15日起,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3C认证的,不得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。
新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作了较大调整。一是增加了防篡改要求,防止产品出厂后被违规改装;二是最高时速由20公里提高到25公里;三是电机功率从240W提高到400W;四是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;五是强化了骑行能力要求,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。从多方面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,全面提升安全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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